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1、发起人拟定设立方案;2、对拟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或审计;3、签订发起人协议书;4、制定公司章程;5、缴纳出资、获取验资报告;7、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8、办理设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