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政府并没有一定给予补贴的法定义务,但是考虑到灾民的实际困难,各地政府往往委托民政部门发放一些资金,援助灾民重建家园,具体发多少、有没有得发,要看各地政府财政状况以及灾情,各地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农村自然灾害赔偿没有固定的标准,经过灾情的报告、评估和核定程序后,在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 困难时政府会给予专项补助。法律依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强化监督,注重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