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的条件:
1. 市外无职业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
2. 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
3. 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附:如果本市人员的户口是因购房、投资、纳税、居住期满、城建制入户的,则需5周年以上方可申请市外配偶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填写);
2、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外地配偶无职业证明(外地配偶为城镇居民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夫妻任一方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