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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借债未还死了,债权人追债咋办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2-06-10 湖北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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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安娜律师
    安娜律师
    1、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男方去世后,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女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还没有到期的债务,夫妻约定是由其中一方负担的,那么就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是想通过该约定逃避债务的,那么约定无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
    8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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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借债未还死了,债权人追债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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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债权债务咋办?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1: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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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客户不给回款不想走法律程序可以怎么追回
[律师回复] 解析:
1.采取电话沟通或亲自拜访的方式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务必明确告知对方尚余何种款项未予支付,并且期待其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结清。
若未明示具体还款日期且言辞闪烁,可考虑直接前往债务人工作场所收回货款。
2.若交易行为基于合同框架之下,我们便可依据合同条款申请仲裁。
相信在这份有力的法律文件支撑下,法庭将会责令债务人尽快偿还货款。
若债务人未能遵守法院裁决,那么法院将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没收债务人的部分财产以抵偿债务。
3.若交易并非基于合同框架,但仍有相关票据及收货凭证作为证据支持。
我们即可持凭据与债务人进行对账,凭证所示货物已被收取。
若每笔货物均已支付款项,则双方账目中应有相应记录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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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已赔偿,责任还未出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完成理赔之后,关于车主是否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需根据特定情境来判断。
具体而言,
(1)若受害者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其所提出的赔偿要求已得到全面满足,那么车主便无需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然而,若受害者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其赔偿要求仍未得到完全满足,对于受害者合理的赔偿请求部分,车主仍然负有赔偿义务。
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可申请的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损害赔偿,当行为人侵犯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并导致严重精神损害时,受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损害赔偿,当行为人侵犯他人财产权时,财产损失应按照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计算;
(3)人身损害赔偿,当行为人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并造成人身伤害时,行为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债主上门讨债不走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要尽可能地与对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调,力图能够达成还款协议,以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都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报警进行处理。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房屋这类私有财产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住宅权更是不容侵犯。
未经房屋所有权人的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擅自闯入。
因此,如果债务方同意您在此居住,那么自然不会产生任何问题;
但若是债务方不同意,而您强行入住,这就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包括15天以下的拘留以及相应的罚款,重者甚至可能会触及到刑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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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婚死亡房产咋继承
儿子未婚死亡的,房产应该由自身的父母进行继承,未婚妻如能提供共同财产证明的,可以分割相应的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未婚妻不在继承的顺序之内,遗产的继承应按照自身的继承顺序进行办理,保护公民的继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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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挪用资金罪应追究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过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若有公司、企业或其它法人实体中的下属职员,身处职务之便而将本单位资金未经授权私自挪用,其行为既包括挪为个人消费使用或者借贷予私人之用等情况,也涉及将挪用金额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在此之后超过了三个月仍未返还的事件,甚或是在挪用时虽未超过三个月,然而却在这期间将挪用金额累积到了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况,均应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其次,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更为严重者,即他们所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者虽然挪用金额较小,但是在案发后未能及时全额归还的,则应依法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数额巨大”,是指挪用金额高达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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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离婚婚前债务咋办
夫妻双方如果在结婚之前都有债务尚未还清,那么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结婚之后还是应当由欠债的一方实际承担偿还责任,与其配偶没有关系。但要是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结婚之后夫妻双方都有承担清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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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在经过婚姻期间的共同生活之后面临着离婚分产问题。
具体的分配方式如下所述:
首先,在婚后,一方的父母支付了首付款项,而另一方的父母则承担了装修费用,同时,贷款的偿还责任也由出资方的父母承担。
在此种情形之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出资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资和还款的事实依据,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姓名,但是没有实际出资的一方也仅能得到装修方面的补偿,而无权要求分割房产的所有权份额。
其次,如果是一方的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女儿购买房屋,然后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并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女方的名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进行了贷款,婚后则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的情况下,当面临离婚时,该不动产的处置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则将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可能会判定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也将被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然而,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可以被视为向另一方的借款,
因此,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应当由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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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死亡能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债务人已死亡能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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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刑事诉讼法未回避后果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审判员、检察官及侦查官员若出现以下任意情况,均应主动提出回避请求,同时,相关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享有此权利:
首先,若该官员为本案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家属;
其次,当个人或其近亲属与其负责的本案存在利益关联时;
再次,在过去曾作为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经历中;
最后,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除办案以外的其他密切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
审判员、检察官及侦查官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指定人士的宴请礼品馈赠,更不可违反规定私下会面。
如果审判员、检察官、侦查官员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关于审判员、检察官、侦查官员的回避问题,应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进行决策;
而对于院长的回避,则需经本院审判委员会批准;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则需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批准。
在对侦查官员的回避做出决定之前,侦查官员仍须继续履行对案件的侦查职责。
对于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复议一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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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已死亡可以向其家属追讨未完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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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房屋未办理产权是否可以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不动产依然具有执行价值,然而,被执行人虽然具备办理房产证的资格却未及时办理此项手续的房产,并不会对法院实施强制性执行产生影响。
根据我国司法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正式生效;
其次,申请执行人必须是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合法权益所有者或其法定继承人、权益受让人;
再次,申请执行人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若双方当事人均为自然人,则为一年;
若双方当事人分别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为六个月)向法院提交申请;
此外,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并且执行标的物以及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必须明确无误;
最后,义务人必须在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同时,该案也必须属于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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