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人格否认的法律概念为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公司和股东只有一个人格,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适用此制度时,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此制度为个别适用。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