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
2、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
3、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
4、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
5、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
6、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
7、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