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合同解除;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