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人:___,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遗嘱受益人: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立遗嘱人___是位于___市__区___街___号___单元___层___号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之一,该房屋属于我的份额是我的个人财产。我老伴___在____年__月__日去世后,我至今未再婚。为防止日后因该房屋产生纠纷,现经我慎重考虑,并在我头脑完全清醒的情况下立此遗嘱。
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街___号___单元___层___号房屋属于我的份额在我去世后赠与给我儿子___一人所有,并且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二、上述房屋如被拆迁,产权交换后所得房屋属于我的份额也按本遗嘱执行。
三、遗嘱内容完全是我个人的意愿,他人无权干涉。
四、本遗嘱我不委托他人执行。
五、公证员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我解释清楚。
六、本遗嘱是由公证员根据我的意思打印,我确认无误并在本遗嘱上签名、捺指印。
七、本遗嘱是我的最终意思表示,若其他任何遗嘱与本遗嘱意思相违背的,均为无效。
立遗嘱人: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