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坏武器装备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重要武器装备被破坏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二、《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