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核心问题有四个:
1、首先是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起诉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答辩一方如不想离婚,则要积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
2、关于孩子直接抚养权归属问题。
如何认定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律确定了子女归属的几个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
(3)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本人意见;
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分割共同财产,首先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4、关于无过错赔偿及精神赔偿的有关规定。法律对于无过错方可提出精神赔偿的范围和种类有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即只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