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婚姻一方存在过错,过错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前述过错必须产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