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生证办理条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孩子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孩子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你个医院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格式。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上户口时你要跟公安局的说随母入户即可。
二,如果夫妻都是集体户口,没有个人的户口本,但是应该有个人(每人一张)的户籍表,同样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一孩生育证在生育前办理即可,办理程序如下:
1)申领对象: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女子)的夫妻。
2)办理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
④计划生育技术部门出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
符合生育第一孩条件的,给予登记,发给一孩生育证,同时在夫妻双方所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材料欠缺的,应予补齐。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