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
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
(1)以两次交易差额的20%征收,即从房产转让收入中扣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其他有关合理费用,按照差额的20% 税率缴纳个税。
(2)按交易总额的1%—3%征收,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无法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住房转让收入 1% - 3% 的幅度內计征。其中个人转让自用 5 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营业税
沿用2016年的营业税政策,二手房交易中的营业税征收情况如下:个人转让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按5.5%的税率全额征收营业税;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非住宅类房屋,不分年限,全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