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使有遗嘱也可能有部分内容会按法定继承处理。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遗嘱继承人因伪造遗嘱而丧失继承权,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以及遗嘱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了放弃继承的表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