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日内。
2、身份证到期重新办理,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只要用旧身份证就行了,如果在异地办理,必须要提供本人的户口本,以及居住证或暂住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