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感情不和男方不肯离婚的,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3、一方家暴、与他人同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都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七)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