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拥有写字楼的一层,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应按照以上方法计算,对于上述数据无法取得的,可暂按房产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单位税额/写字楼总层数计算,待土地面积正式测定后,再按测定的实际面积进行调整,多退少补。
现有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体系完善方法
(1)依托以地控税,开展源头管理
加强以地控税工作,与房产管理、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长效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以达到房产土地税源头治理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局目前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在联合房产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后,以往由税收管理人员挨户排查、取得房屋租赁合同进而掌握纳税人信息的管理方式被取代,转变为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手续的第一时间,地税部门即可获取房地产开发销售及转让等情况,及时准确的掌握纳税人信息,无论是工作效率还是信息的准确性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为强化房产土地税税源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在具体的房产土地税源管理工作中,房产土地税的纳税人大都由自然人构成,许多纳税人对于房产土地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产生时间、税额标准、申报期限,乃至征收机关都一无所知,并且对缴纳税款存在一定的心理,现有的税收政策宣传手段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应当有针对性的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依托报纸、媒体、互联网以及手机APP等多种多样的信息渠道,定期开展宣传引导,提高公民的自主纳税意识,从根本上改善税源管理过程中征纳双方的配合度,以便于更加顺利的开展地方税征收。
(3)完善台账管理,强化动态监控
针对房产土地税源信息管理中人(所有人或权益人)变地(房屋、土地面积)不变的特点,在税源信息管理过程中,建立科学完善的税源数据台账,做到每一户纳税人都有相对应的税源信息资料,一次录入,长期管用,并结合日常巡查和纳税申报信息,不断清查核实所有纳税人用地、房产等税源信息,强化动态监控,实时掌握纳税人房产土地变动情况,保证税源数据准确性并具备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