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代表诉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是百分之十,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都可以提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公司,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