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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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必须有所有的股东都同意这样的一种表决的方式,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公司法》当中关于股东会的表决规定38条在行使一些具体的会议表决决定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持股的比例来进行。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什么?

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规定是必须有所有的股东都同意这样的一种表决的方式,实际上公司法当中关于股东会表决是有要求的,具体公司法关于股东会表决规定: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股东会不按持股比例表决的其他的法条规定。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股东会议在进行召开的时候,东城都是对于公司内部的一些重大的生产方面的事项做出一定的决策,这种决策必须是由股东所做出的,而且持股股利比较大的股东,他们拥有的表决的权利也就比较多,这是公司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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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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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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