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事项应当在房屋遗嘱继承公证书中写明:标题为“遗嘱继承公证书”;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写明房产的基本情况;写明遗产继承份额;写明公证员、公证机构、公证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