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破坏交通设施罪不会根据金额量刑,而是以是否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来量刑。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