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盗窃罪的物证一般都包括:
一、被害人对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盗窃行为时的犯罪工具;
三、赃款、赃物等物证的实物及照片;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