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伏扶贫:
在前期开展试点、光照条件较好的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2、农村小水电扶贫: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扶贫装机200万千瓦,让贫困地区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00万贫困农户每年稳定获得小水电开发收益,助力贫困户脱贫。
3、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创业培训。
4、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5、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6、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
(三)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
(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
(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
(六)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
7、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
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方案,确保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