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当事人与银行协商一致房贷能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依法成立的住房贷款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借款人,更改借款人需提前一月向贷款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征得贷款行同意。
2、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