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的特征:
1、权利主体: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属于单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是属于集体组织,即属于由多个企业组成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2、权利取得要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3、权利行使方式:集体商标权行使有分离表现,即注册人享有所有权,但不使用;
4、许可使用:集体商标只允许其注册人所属成员使用,不允许非集体成员使用;
5、转让和权利转让:集体商标原则上不允许转让,新办法修改,允许转让,但规定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