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寻衅滋事罪才立案:具有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情形;具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情形;具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且情节恶劣的情形等。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