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怎么才算是寻衅滋事?
1、如果与他人并不存在纠纷,但是实施了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犯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已经私了还有可能会判刑、也有可能不会。
(1)刑事案件和解后会不会判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3)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故意杀害罪、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1、故意杀害罪、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包括动机不同、行为对象不同等。
(1)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
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
2、相比于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包含的范围显然会更大一些。
故意伤害,已经对他人造成伤害了,而寻衅滋事,则并不一定。寻衅滋事是高发犯罪。而作为比较常见的打架斗殴行为,只要可能够得上入罪门槛的,则用寻衅滋事来定性,通常要比故意伤害威慑力大得多。故意伤害一般需要准确认定施害者,并且刑责一般限于直接施害者,而寻衅滋事可以把不限于直接施害者的更多参与者网进来故意伤害需要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危害后果,而寻衅滋事则不必须达到轻伤,寻衅滋事罪的刑期较重,对于一般后果不严重的轻伤案件,刑期一般最多一两年,而用寻衅滋事罪来判,可能在三年以上。
3、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成立一般是以行为实施达到一定程度或造成一定后果为条件。
如故意伤害罪是以侵害达到轻伤以上才能成立,而随意殴打他人要达到情节恶劣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司法实践中,常以致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作为情节恶劣规定之一。因此在认定这两种犯罪时应同时考虑行为及结果,尤其应以在一个特定不间断的时空内实施的行为为对象,再根据行为的情节、结果的轻重,予以认定罪与非罪及此罪与彼罪。
三、寻衅滋事怎么构成刑事犯罪?
1、寻衅滋事导致的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2、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导致的后果严重、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民若是发现了他人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可以直接报警,而并不需要依法判断罪名是否成立。对具体怎么才算是寻衅滋事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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