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产品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产品应该具有一定的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专利权人进行专利申请之前没有任何一个同样的发明创作或者实用产品在任何期刊杂志上发表过也没有在国内外以另外的形式被广大公众所熟知,并且没有相关发明被其他人提请申请并且发布在之后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但是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可以允许申请的发明专利在申请日和优先权日之前被申请,只要在期限内提出过申请都可以,仍然可以认定该产品具有新颖性。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的发明专利在申请之前的六个月,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认为其失去了新颖性:
(1)在我国政府举办的或者经由我国政府承认同意的国际展览会
(2)在法律规定并且许可的学术会议或者研讨会议上发表
(3)他人没有经过发明人的允许而擅自泄露发明专利内容的
2、产品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发明创造的产品与在申请日之前的技术应该有所改进并且有所创新,应该具有突出实质的特点和能改善人们生活实用功能。该专利应该足以解决平时人们日常生活中难以解决的难事。如果要判断一个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那么应该先讨论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一定是建立在新颖性的基础之上的。
3、产品还应当具备实用性,即产品能够被生产制造出来并且投入日常生活使用,还需要考虑产品是否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以及是否会造成各种资源与能源的浪费,还需要保证不会伤害人类健康。如果该发明专利不具备一定的技术手段或者实用会违背自然规律或者生产制造需要特殊的自然条件,都可以认定其不具备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