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变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
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