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该批次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属于省政府规定的上饶市信州区一类区域范围具体补偿标准为:菜地43379元/亩,二类区域范围具体补偿标准为:水田、菜地、园地、其他农用地37490元/亩,旱地25250元/亩,林地12877元/亩,水塘16700元/亩,建设用地(宅基地)24650元/亩,未利用地10000元/亩。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上饶市国土局。
3、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征地补偿款由项目单位在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汇入被征地单位指定银行账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及时把征地补偿款全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