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不可以在抚恤金中扣除,应当另算。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职工因工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