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抢注外国商标是不犯法的,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抢注外国商标是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中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