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后车追尾导致前车一方受损的,除非有极端的情形,否则都是后车全责、前车无责。此时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区分以下情形:
1、受伤的主体是前车人员,包括驾驶员和乘客。如果住院治疗的,有权要求后车承担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如果构成伤残并且出院后持续误工的,还有权要求获得出院后至定残前一日的误工费。如果没有住院治疗的,实践中一般无法获得误工费补偿。
2、如果受损主体是前车。如果前车是出租车、货车等营运车辆,有权要求后车承担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此时不属于误工费。如果前车不是营运车辆,而是普通家庭用车,司法实践中一般无法获得“打车费”等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的经济损失。
以上权利,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维护,前车有权起诉后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