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确定责任主体,理清维权方式。
解析:
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责令整形公司赔偿当事人的医疗费用、交通费以及今后治疗费。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鉴于当事人因美容失败容貌受损,精神上遭受巨大痛苦,因此,应给予其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确定责任主体
如提供医疗美容的一方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且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可以作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如未取得任何资格,则应以经营者(自然人)作为索赔主体。建议在医疗美容失败后及时报警,固定事故现场。
二、理清维权方式
如提供医疗美容的一方为具备相应资质、合法经营且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通常可能会存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两种请求权竞合的情形,受害者有权选择侵权责任之诉或者违约责任之诉,而不同的诉讼主张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一方面,当事人可主张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立案案由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此时立案案由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当事人可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金等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