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具体按照结算方式不同,可以分为:
(1)纳税人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