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和宋某是玄武区一对耄耋夫妇,两人膝下四个女儿。大女儿朱某娟是朱某与第一任妻子所生,目前在外地生活,其他三女在南京。两位老人跟二女儿朱文某住在一起,朱文某身患重病,家境很困难,跟父母同住也算是互相照应。,朱兆华因病去世,次年,宋某也走了。两位老人留下的房子由朱文某夫妇居住使用。其他姐妹对这事没意见,多年来,她们也没有提出分房的要求。
底,已经病入膏肓的朱文某忽然委托丈夫刘某将其他姐妹告上法院,要求独自继承父母留下的房产。朱文某夫妇提供了一份订立于的遗嘱,遗嘱上以宋某的口吻写着:“我与丈夫朱某名下的房屋是朱文某夫妇出钱购置的,朱文娟患有癌症,家境贫困,我们当时就答应日后将房子过户给她。现在朱某因患病神志不清,我代表我俩立此遗嘱,等我俩百年之后,该房由朱文某一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