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没继承父母遗产债务由遗产管理人从父母的遗产中还,子女不用偿还。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的职责以及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