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能明确份额。一般情形下为按份共有人可以明确份额。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