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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2-06-26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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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是寄存人领取保管物,保管人将保管物交还给寄存人。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第九百零二条规定,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民法典》第九百零二条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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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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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有哪些终止事由
1、因履行而终止。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因抵销而终止。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将部分保管标的物抵作保管费,从而终止合同关系。3、因提存而终止。保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寄存方下落不明或拒不提取保管标的物,保管方即可将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据此认定保管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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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被取保候审人员如何监管
[律师回复] 解析:
对已获得取保候审许可的被刑事被告人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严格监管: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分局需指派专人认真负责地对被获准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考察,同时将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所取得的进展情况向其所属的县级公安局进行详细汇报,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内,如果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有正当的理由需要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负责执行的公安分局应立即向其所属的县级公安局进行报告,然后由该县级公安局在征得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之后,再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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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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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银行卡保护性止付一个月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您的银行卡遭遇长达一个月的止付时,这通常预示着该账户可能牵扯进了诸如非法活动等法律纠纷中。这种状况的产生,可能是由于您的信用卡欠款未能按时偿还,出现套现等不当用卡行为,亦或是与涉嫌诈骗的账户存在资金来往等原因所致。若您不幸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与发卡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取得联系,以获得具体的核实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详细的交易记录、银行对账单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您甚至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全面了解您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潜在后果。
若是由于涉嫌诈骗行为而导致银行卡被止付,您通常会接收到来自银行的短信通知,此时您应尽快与当地的反诈骗中心或派出所进行沟通,商讨如何解决冻结事宜。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签署一份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反诈骗系统之后,才能够启动解冻程序。
若银行卡的止付给您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或者影响到您的贷款还款计划,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反诈骗中心以及负责还款的银行进行协商,探讨是否可以利用其他银行卡进行还款操作,或者申请解冻其中一张卡片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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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1、因履行而终止。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因抵销而终止。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将部分保管标的物抵作保管费,从而终止合同关系。3、因提存而终止。保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寄存方下落不明或拒不提取保管标的物,保管方即可将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据此认定保管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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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洗钱罪由什么部门处理决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察觉到涉嫌洗钱的不当行为,务必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等待公安机关进行依法调查并给予适当的法律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洗钱罪的定义为:明知是来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违法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而实施的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罪由死刑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盗窃犯罪通常不会被判处死刑。
2.对于盗窃公私财务的行为,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或者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械盗窃或扒窃等恶劣情形之一,则应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具体而言,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处罚;若涉案金额极其庞大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处罚;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存在其他特殊情节的犯罪者,甚至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处,须承担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附加刑罚。
3.关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千元至三千元人民币以上的,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执行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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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一)清算清算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务目的的行为。清算是基于完全清算的原则(2)取消包括单方取消和双边取消。单方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双方解除合同是指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删除还包括同意释放和合法释放(三)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以各自的债权作为债务的清偿,使双方的债务和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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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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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
1、因履行而终止。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因抵销而终止。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将部分保管标的物抵作保管费,从而终止合同关系。3、因提存而终止。保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寄存方下落不明或拒不提取保管标的物,保管方即可将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据此认定保管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当事人双方的合同关系终止。4、因双方协议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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