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精神病离婚是有效的。如果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无法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诉讼离婚是有效的。变更后想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起诉书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将作出离婚判决,上诉期间双方未上诉的,判决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