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档案中有造假,一经查出要根据档案造假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组部2015年23号文件其中》第六条的要求,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对于档案造假行为,具体如何处理,可以参考第九条的规定,当档案中有明确的档案造假行为情况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