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核准的流程是:
1、受理。公司债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审核。申请受理后,公司债券监管部将根据回避要求等确定审核人员。
审核人员分别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启动诚信档案查询程序。审核工作遵循双处双审、书面反馈、集体讨论的原则。
3、反馈。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反馈会集体讨论。
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
4、行政许可决定。中国证监会履行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公司债券发行行政许可的签批程序后,审结发文,公司债券监管部及时完成申请文件原件的封卷归档工作。
5、期后事项。对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领取批文后发生重大事项的;
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公司债券监管部提交期后事项材料,对该事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