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类广告有下列限制规定: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