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或担保的主债权的内容,包括债权的种类,质量,数额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方式;
3、抵押物、质押物的情况或者保证人的保证方式;
4、担保或保证的范围和期间。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