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过错方一般指具有以下情形的一方: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比如精神损失费等。实务中,无过错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过错,如保证书、聊天记录、视频、照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