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的征地拆迁程序如何进行,首先根据需要上级政府审批的程序简单归纳为三个阶段:审批前、审批中、审批后。
1、审批前:
一是发布征地告知。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收人确认。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收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拟定“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向上报批。
2、审批中:
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3、审批后:
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二是办理补偿登记。
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是举行听证。
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
以上三个阶段就是涉及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缺少任何一步都可能会导致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一定要看清楚征地项目是否合法,如果认为不合法,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四)
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