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二、其次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三、然后在书写的协议的时候谨记一定要写清楚支付的方法还有日期还有给前一个合同约定的那样如果没有变化直接照抄过来就可以,不用再做改变,因为您已经居住了一段时间对,其中屋内设施有所了解,但是还有应该写清楚,不然以后有了纠纷没有办法解决,同时小编在这里需要提醒您的一定要重新进行备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四、租客在填写租房续租协议书的时候,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