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规定,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领取。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