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身损害赔偿不适用申请仲裁,因为仲裁解决得有事前的约定或者事后达成一致的意见。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的规定,不允许当事人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交仲裁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属于仲裁适用范围,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受害人可在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同时主张。主要法律依据是,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工伤应享受相关待遇,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工伤需要扣减的情况。而且我国《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如果是第三人导致工伤,受害人除医疗费不可兼得外,不涉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