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二人分居半年能起诉离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离婚自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已经破裂,自己无法和配偶继续共同生活的,就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且经调解已经没有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